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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我委报送的《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对西洋参等5种物质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的请示》现已收到国家卫健委答复,按照国家回复意见我委将依照法定职责落实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试点工作属地管理职责,开展食药物质风险监测。为做好我省食药物质试点工作,现向你单位征集以下有关资料:
1.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的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等相关资料;
2.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在你单位的种植情况(包括种植周期、种植年限、种植面积等);
3.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使用的物质成分分析资料;
4.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的食用限量的研究资料;
5.西洋参、灵芝、黄芪三种食药物质作为原料开展的化学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资料(如:有害金属元素、农药残留等)。
需要说明的事项:
1.欢迎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提供资料,提供的资料应可以公开使用,资料只要复印件加盖公章,征集资料不予返还。
2.提供的征集资料要求真实、准确。
3.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日。
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343室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食品处
联 系 人:邢立新 耿婧
联系电话:0431-88906887
附件:吉林省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试点物质名单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30日
附件:
文章来源: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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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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